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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就诊如何报销?
作者:     时间:2011-07-13     资料来源:      浏览次数:
       外诊报销须由校医院院长、副院长或厦门校区卫生所负责人签批后交校医院财务科办理(厦门校区报销时院财务科派人前往)。报销时患者必须携带本校学生门诊病历及所附的转诊单、就诊医院门诊病历、发票及门诊费用清单,以便审核。 校医院及厦门校区卫生所领导每月分别在泉州、厦门校区各主持二次学生校外就诊报销办理事宜(具体时间安排窗口见表)。 对未经批准的校外就诊案例不予报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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